安联保安执勤时,这7个行为不能做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保安员在提供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
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变相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如果发现嫌疑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如果发现是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则可以依法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不得侮辱、殴打他人
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无论是保安从业单位或保安员自作主张侮辱、殴打他人,还是应客户要求、受客户指使侮辱、殴打他人,都是严格禁止的。
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扣押、没收都是法定机关的执法行为。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得扣押、没收他人的任何证件和财物。
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保安员不得自行或受客户单位的指使,对于到客户单位执行工商检查、税务检查、生产安全检查、卫生检查、质量检查等公务活动的公务人员进行阻挠或设置障碍变相阻挠,妨碍依法执行公务。
不得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 追索债务是指通过暴力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向债务人索要债务的行为。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追索债务。
◆ 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债务、语言不合、观点不同、利益冲突等引起的争吵、厮打、不和等事件。对于一般的民间纠纷,保安员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而不能通过暴力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胁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不得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监控影像资料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涉及公共利益或客户的合法权益,因此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人员不得向外扩散,不得随意复制、播放、传播、查阅监控影像资料,也不得供无关人员观看,不得向媒体提供,更不得通过网络等途径对外扩散。
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泄露涉密信息
◆ 保安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客户秘密,不得随意谈论和泄露客户情况,不得私自开拆客户信件,不得随意进入客户私人领域,未经客户许可不得介人客舟私人事务。
◆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对涉密信息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不应知悉的人员,不得将涉密信息公布于众,同时还要防止他人窃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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