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10余名儿童被撞,公安局开展校园保安专项检查工作
熟悉的身影如约而至
“警服”与“校服”也再次相遇
为确保辖区校园安全
防止各类校园安全隐患的发生
各辖区派出所已开始行动
一起来看看
他们都做了哪些检查
在校园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民辅警重点对校园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安全通道、反恐防暴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启用是否正常等进行细致检查。
对学校是自行招用保安员还是保安服务公司派驻、派驻公司是否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安保人员是否持有保安证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无证保安员及时申请参加保安员考试,做到持证上岗,规范上岗,对各学校安保人员具体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并建档管理。并要求学校安保人员按照规定着保安员服装和规范佩戴保安服务标志上岗,切实增强学校安保人员自身责任心和安全管理意识。
2024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小区南侧道路,一男子驾驶机动车冲撞行人致多名学生伤亡。截止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省市医疗专家正在全力开展救治。
从近年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来看,学校安保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高度重视的问题。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明确了保安配备标准。我们通俗的看做国家标准。
“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
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保安配备规定和其他事项规定一样,只要是省市规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以地方具体规定为准。但很多人把“至少”两字看丢了。要知道,“最低标准”不是“标准”,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保安才是标准。学校不应考虑怎么应对检查,而是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